热门关键词: 食品  生产许可  相关  汇总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保健食品相关政策法规【2021-09-28更新】 » 保健食品相关国家法规
    • 发布日期 : 2007-10-12   生效日期 : 2007-10-12

      卫生部对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芦荟”、“蜂胶”、“黄芪”和“当归”等可否用作普通食品原料的紧急请示》(苏卫监督〔2007〕56号)进行批复,认为卫生部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附件2)所列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的,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如需开发《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应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估并申报批准。

    • 发布日期 : 2005-05-27   生效日期 : 2005-05-27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并以局令第19号公布,自2005年7月1日实施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统一营养素补充剂等申报与审评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等8个与保健食品申报与审批相关的规定。上述规定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为规范营养素补充剂的审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为规范益生菌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规范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为规范保健食品审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为规范应用大孔吸附树脂分离纯化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生效日期 : 2005-07-01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最新更新

188金宝搏国际官网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25 second(s), 5 queries, Memory 0.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