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工作,确保真菌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
为规范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工作,确保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
为规范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工作,确保真菌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制定卫生部关于印发真菌类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通知中列出了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真菌菌种检定单位名单、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益生菌菌种检定单位名单六项内容。
经研究,现就我部审批的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做如下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特制定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
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
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卫生部 特制定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自1996年7月18起实施,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使保健食品的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卫生部制定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口的有关要求,为使保健食品的怦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卫生部特制定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
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制定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自1996年6月1日起实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制定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本办法自1996年6月1日起实施。
近日,部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向国家局反映产品被假冒的情况。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保证食品安全,国家局稽查局拟在全国对保健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开展调查。
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检验装备水平,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当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现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局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