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3月1日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新增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再负责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工作。调整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其他食品的生产许可仍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2020年3月1日前,已受理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仍按原规定办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的公告,自3月1日起,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新《办法》要求提交“三品一械”广告审批材料,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地向公众介绍产品信息,其表现形式和宣传效果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我局围绕企业开办“准入又准营”目标,以“一网通办”为载体,加强对行政许可依据、环节、成本、时间的规范性设计,努力推进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许可流程再造,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为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激励守信、惩戒失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制定江苏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传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三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与备案有关事宜通告。
为全面贯彻“四个最严”指示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法》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生产、欺诈和虚假宣传、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简化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审批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许可流程再造和“两件事一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对同步申请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申请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两个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办理时限。
为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实现本市保健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我局就推进本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保健食品经营领域市场综合监管,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确保广大市民消费安全和健康权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保健食品经营领域市场监管检查事项指南(试行)》和《上海市保健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结果表(试行)》,用于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本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制定了《上海市2019年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结合前期省、市局监督检查发现特殊食品经营存在的超许可范围经营、专区(专柜)设置不规范、贮存和销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关工作进行通知。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就有关工作进行公告。
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按规定在展区内销售的进口保健食品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行使注册审批权,办理临时许可批件。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口保健食品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临时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简称婴配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质量安全,维护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就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婴配乳粉、特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进行通知。
为了保障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下同)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江西省特殊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和报告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