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了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现将我局修改后的《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征求意见建议。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征求意见稿》细致研究,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意见建议由各市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局)统一反馈,于7月16日前将正式文件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551-62870597
电子邮箱:lswz_zcfgc@in.ah.cn
附件: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