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源头防控、过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我厅组织制订了《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6月18日前反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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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