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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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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28 02:38:51  来源: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73
核心提示:为持续抓好2021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市市场监管局与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了《贵阳市2021年度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贵阳市2021年度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贵阳市2021年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经分管副市长审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4-27 生效日期 2021-04-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1.贵阳市2021年度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2.贵阳市2021年度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3.贵阳市2021年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市直相关部门、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筑委厅字〔2020〕13号)文件要求和市营商办工作安排,为持续抓好2021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市市场监管局与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了《贵阳市2021年度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贵阳市2021年度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贵阳市2021年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经分管副市长审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企业开办:邱婷17784994620
 
  市场监管:伍米涛13308503100
 
  知识产权:王清13511902588
 
  附件:1.贵阳市2021年度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2.贵阳市2021年度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3.贵阳市2021年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贵阳市2021年度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文件精神,推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0号)落地落细落实,深入推进《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计划》(筑委厅字发〔2020〕13号)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统一企业开办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打造更为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企业开办“一网、一窗、一次办成”为目标,深入推进数据共享与融合,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大力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流程再造,切实“减环节、减时间”。申请人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按登记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市场监管部门4个工作小时内完成登记。登记信息同步推送相关部门,并联办理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含税控设备)、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实现企业开办2个环节、1个工作日办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减费让利,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在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贵阳市自2021年1月21日起实行专票电子化,税务部门免费为企业发放电子发票Ukey,同时,各级政务大厅提供证、照、章等免费寄递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各部门共享企业开办相关人员实名认证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确保“一次验证、全程共享、避免重复采集”;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将其作为企业线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同时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在更广领域运用;大力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度,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对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自行申报住所应予以承诺,无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申报人对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相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住所(经营场所)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推行“一照多址”改革,试点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对于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区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可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即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进一步精简企业开办申请材料。线下申请材料“5+1”:在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提交的5份必要材料基础上,将其他部门的个性信息整合在一张表单供申请人填写,实现所有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复用”;线上申请材料“3+1”:压缩任职文件、公司章程2份文书,由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根据基本信息自动生成,申请人无需再编写提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打造企业开办服务专窗。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进一步完善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或集成套餐服务窗口,实行“一窗进、一窗出”,提供企业开办集成服务。同时,设置自主服务区,配足专业帮办人员,配备电脑、打(复)印机、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机等设备。(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贵阳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的开发维护工作并负责营业执照办理环节的便利化改革,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切实落实各项任务。
 
  (二)强化保障措施。各区各部门要针对日益增长的涉企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人财物的投入,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加大对市区两级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开办企业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熟练掌握“一网通办”系统操作流程和要求,做好咨询、告知、导办服务,让企业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会操作,切实提高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的应用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将本单位、本辖区提升市场监管服务能力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
 
  贵阳市2021年度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0号)《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计划》(筑委厅字发〔2020〕)13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积极对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导向、对标先进一流城市经验做法,扎实做好2021年国家营商环境测评涉及市场监管指标相关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推进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落地落实。对标先进一流好经验好做法,对照市场主体的期盼和需求以及查找的问题和差距,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破解营商环境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强化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区分一般与重点),抽查工作计划,健全完善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3月)
 
  2.探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通过“数智市监”平台,推进各部门对市场主体检查结果及其投诉举报、社会诚信等信息的汇聚,建立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模型,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检查对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提升监管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
 
  1.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相关门户网站、监管工作平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完善信用中国(贵州)、双公示平台建设,强化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结果,现已归集的涉企信息公示率10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市直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事中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事后公布,行政执法部门作出执法决定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提高政务诚信度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舆情分析处置。加强在贵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决策的公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公务员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全面治理政务失信事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法院等);做好预防和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杜绝“新官不理旧账”,落实政府践诺守信。(责任单位:市投促局)
 
  (四)提高商务诚信度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及开放共享。完善全流程信用监管。建立并完善公共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加强重点领域商务诚信建设。强化地方信用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司法系统、行政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的对接。加强信用承诺制度的推进。加强重点领域红黑名单、重点人群、重点机构情况的信用信息收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大厅等;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五)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
 
  积极推进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及各职能部门自身监管系统平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间的数据互通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实现监管全量数据归集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直其他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改革形成合力
 
  责任单位列为第一的部门作为任务牵头部门,要负责制定详细落实方案、年度计划,逐级分解任务、确定时间表,提前谋划做好2021年营商环境测评工作;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问题整改,推进计划落地见效
 
  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营商环境投诉情况,涉及问题的责任单位要具体负责开展整改,找准提升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推进整改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工作动态
 
  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将本单位、本辖区提升市场监管服务能力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3
 
  贵阳市2021年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0号)和《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计划》(筑委厅字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各项工作,扎实推进2021年营商环境优化举措,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工作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贵阳贵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建设中国(贵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我市优势产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调解中心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作用,为企业提供司法、行政、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前仲裁、调解优先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剑网”“云端”“昆仑”“铁拳”等专项行动,紧盯侵权假冒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办一批典型案例。2021年,各区(市、县)办理假冒专利案件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案件不少于20件。动态调整梳理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支持重点品牌获得驰名商标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版权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依据与国家局签订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委托协议书》,全面开展商标申请及后续服务等21项业务,不断提升商标受理窗口服务水平;鼓励申请人网上申请,实现让申请人“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支持企业利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质押融资,提高知识产权质押等无形资产贷款的比重,加强政策性补贴,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深化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化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发展扶持,加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和资助奖励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新增一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加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和资助奖励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保护协作。推进完善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健全部门间重大案件查办和移交机制,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确保行政保护工作快速、高效开展。建立和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线索通报、证据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执法等机制。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跨境执法协调和合作,定期通报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重大事项及进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市法院、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八)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防范预警。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支持涉外企业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预警维权和风险防控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提升海外维权能力,推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受到保护。支持法律服务领域对外交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市农业农村局、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制定推进落实路线图、时间表,注重工作实效。
 
  (二)营造良好氛围。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的精准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执法、维权援助、办事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知识产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加强营商环境评价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评价成果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做法。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将本单位、本辖区提升市场监管服务能力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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