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188金宝搏国际官网
188金宝搏国际官网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公告(第11号)|有关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公告(第11号))
2021-11-01 15:17  点击:533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文号: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公告(第11号)
发布日期:2021-10-29
生效日期:2021-10-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国家农安中心”)于2021年9月8日取得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机构资质(《认证机构批准书》批准号:CNCA-R-2021-893)。原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开展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由国家农安中心承接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国家农安中心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联系方式与原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联系方式完全相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3号;邮编:100020;联系电话:010-59198528、010-59198519;传真:010-59198515;邮箱:yncfc@sina.com;网址:http://gap.aqsc.org/。

二、原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签订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有效期内的合同继续有效,相应权利义务由国家农安中心承接履行。

三、原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核发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证书持有人可根据需要提前申请换发国家农安中心良好农业规范(GAP)新版认证证书。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公告.pdf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上一篇: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湘粮调〔2021〕130号)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