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公告
2020-07-16 08:51 点击:1111
2020年7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 (2020年31号),要求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来自已经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非法捕捞渔获物,并严禁八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