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公告 (2019年第27号)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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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友 于 2019-07-07 23:45 评论道:
企业标准领跑制度,其实就是企业标准领跑国家法律、法规,可惜的是国家法律法规领跑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市场,什么时候能按市场规律,让企业标准领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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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友 于 2019-07-19 05:06 评论道:
明显的顶风作案,这100个领域早就己经领跑市场了。国家严控的食品、药品问题不断,什么时候食品、药品创新领跑市场,监管部门不再约束,真正起到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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